6月6日,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,為加快理順農墾土地產權關系,按時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(fā)證任務,為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、資本化奠定基礎,省國土資源廳、省農業(yè)廳聯合下發(fā)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(fā)證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督促渭南、延安、榆林、漢中四市加快推進14.37萬畝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。
《通知》強調,各市要加強技術力量,優(yōu)化調查方式,充分利用已有資料成果,加快開展土地權籍調查,力爭7月底前完成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工作,8月底前全面完成確權登記發(fā)證工作,對已完成權籍調查的要完成一宗、申請登記一宗。相關不動產登記機構要提前介入,加強對權籍調查工作的指導。各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主動與農墾行政主管部門、農墾企業(yè)單位對接,采取上門服務、跟蹤指導、特事急辦、綠色通道等方式,依法依規(guī)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(fā)證工作。相關部門要積極解決權屬爭議和歷史遺留問題,做到農墾國有土地“權屬應確盡確,證書應發(fā)盡發(fā)”。同時,各地要進一步開展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摸底排查,建立權屬爭議統計臺賬。(記者 喬佳妮)
編輯: 羅亞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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